乌鲁木齐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18609917580

服务热线

Am8:00~Pm6:00

律师文集
律师信息
韩宝儒-乌鲁木齐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照片展示
  • 韩宝儒

  • 律所:新疆百丰恒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16501200110456513

  • 电话:18609917580

  • 地址:乌市南湖东路北五巷88号

律师简介:

    韩宝儒律师, 韩宝儒律师(电话:18609917580),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首都师范大学政法专业研究生结业,1997年考取律师资格。1981年入伍,原为新疆军区某部正团职、上校军官,2005年自主择业后,加盟新疆天宇律师事务所成为专职律师。2006年1月,在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工作。2008年1月,从律师协会辞职,加盟新疆恒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11年3月,担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2013年......更多介绍

快捷留言

1860991758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证据

如何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书证的概念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4日 来源: 乌鲁木齐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导读]:  韩宝儒律师,乌鲁木齐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新疆百丰恒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

 韩宝儒律师,乌鲁木齐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新疆百丰恒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如何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书证的概念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